第320章 震惊
两个月的时间过的很快,《罗杰疑案》很快就出版上市了。
上市之后,销量很好,一天就卖出去了五百万册,比唐风的武侠小说还要好卖。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自然也是有原因的。
在所有文学作品当中,推理小说可以说是最畅销的,因为推理小说的趣味性很足,是那种让人看过之后就很想看的。
要说这个世上是武侠迷多还是推理迷多,那可以毫不避讳的说,是推理迷多。
既然是推理迷多,那么推理小说自然也就更加的畅销了。
而且买唐风这本《罗杰疑案》的人不仅有大周王朝的人,还有很多外国人,比如说倭国的,英格兰的等等。
在亚洲,倭国的推理其实是很发达的,他们的社会推理很不错,以至于提起亚洲的推理小说,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倭国。
之前,大周王朝的《名侦探柯南》出现的时候,大家倒也觉得有可能跟倭国的推理一较高下,不过柯南是漫画,真的很难跟小说比肩的,而且柯南太短了,让人很难对人物的文学性质有更多的了解。
唐风的罗杰疑案,大家之所以买的这么疯狂,也有想跟倭国比一下的意思。
《罗杰疑案》卖的很好,而当大家看完之后,都忍不住震惊了。
大家早有预料,大家可能猜不出凶手是谁,不过大家觉得就算猜不出来,也应该是叙述者所叙述的一些人吧,毕竟这个‘我’可是福尔摩斯的华生啊,华生怎么可能是凶手呢?
可是当大家看到最后,却都惊呆了,因为华生就是凶手,一切都只是他的叙述,而且这一切都是他所写的信。
顺理成章,不会让人觉得突兀,而又是那般的巧妙。
大家被这本《罗杰疑案》给征服了,以至于当他们看完这本小说之后,久久都不能在网上发表一个看法或者评论,不是他们不想写,而是不知道该怎么写。
他们坐在电脑前敲着键盘,敲了几个字后,又忍不住的给删除了,因为他们觉得那几个字无法表达他们此时此刻的心情。
难,难,难。
想为这本小说写点什么,真是有点太难了。
不过当大家慢慢平静下来的时候,也就自然有了思路。
“我做了点我必须做的事。我得谨慎,不要挪动尸体的位置,不要去拿剑,否则就什么线索都没有了。”
这是凶手‘我’所写的,这句话很莫凌两可,不过读者在看的时候,会觉得他是为了保护线索,但等案子真相大白再来回忆的时候,就会觉得恍然大悟,原来凶手只是为了做一些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让别人不再怀疑他。
网络上评论和震惊的人越来越多,有从小说的手法上来说的,他们觉得采用这样的视角,读者会产生代入感,主观介人故事,作品中的人物塑造和阐述会更加多面。这种方法还有利于在小说中进行心理描写,由犯罪当事人主述案件过程,他们的性格便到了前台,成为比客观事实更重要的动机。人性的因素是犯罪的第一要件,谁又能比自已更了解自己呢?但是这确实是一个危险的叙事角度,它最大限度地使用了虚构的功能,多少有些笔走偏锋,稍有不慎,就会弄巧成拙。
而大家都一致认为,唐风用这种手法,无疑是成功的,并没有弄巧成拙。
当然,大家也有写侦探赫尔克里波洛的。
这是一个有着洁癖的小个子的比利时神探,他的出场总让人觉得很有意思,他的形象跟福尔摩斯大不相同,他破案的手法也很不相同。
福尔摩斯不修边幅,他还时常锻炼身体,对于其他很多事情都不是很在意,可是赫尔克里波洛不同,他爱干净,对于食物的要求很高,他还可能是处女座,因为他讨厌所有不对称的东西,不过有一点,他因为个子矮的缘故,他是从来不做亲手抓捕罪犯的事情的,他所需要做的是利用自己的脑子,通过各种分析来确定凶手是谁,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真正的工作,是在这里头进行(指着脑袋)
赫尔克里波洛是那种坐在屋里就能够把案子给破了的神探,他不需要知道多少种香烟的味道,但他很高傲,如果他想知道的话,他也一定是可以知道的。
讨论还在继续,每个人都能从这本小说里发现自己喜欢的东西,而在这本小说出版上市半个月后,全球最具有影响力的文学报刊上登了这么一篇文章:华夏推理之崛起。
《罗杰疑案》得到了很多人的喜欢,甚至有一种要席卷全球的意思,一开始,这本小说还只是在大周王朝出版,后来很快就被译成了各国文字在全球出版。
一开始其他外国人卖的也都是中文版的,这些人多半是认识汉字的,后来翻译成各国文字后,《罗杰疑案》就真的风靡了,在全球各个国家的图书馆,最畅销的一本书一定是唐风的这本《罗杰疑案》。
可以说,没有人没有听说过这本《罗杰疑案》
而正因为如此,那些报刊上才会说华夏的推理小说崛起了,虽然唐风写的是英格兰的故事,但作者是唐风啊,他的一本小说,就足以让大家对华夏人的推理能力做出十分的敬佩。
这本小说很火,比唐风那个时空当年《达芬奇密封》啊《藏地密码》什么的红火的时候还要红火。
大周王朝推理崛起了,连倭国的人都不得不承认,唐风的这部《罗杰疑案》开创了一个从来没有过的新世界。
倭国的很多推理迷以前对于唐风的名侦探柯南是很不屑一顾的,他们觉得名侦探柯南都是小孩子看的,唐风在那之后不也是不再写推理而改写武侠了吗?
可当这本《罗杰疑案》出来之后,他们却是对唐风真的刮目相看了,唐风是个天才,他们觉得任何题材的小说都难不倒他。
以前对唐风很不屑一顾的那些人,突然都忍不住想来见一见唐风,他们实在是太喜欢那本《罗杰疑案》了,像这种写作手法,除非很大胆的又对自己的才情很自信的人,不然谁都不敢轻易尝试的。
而唐风尝试了,而且还成功了。
如果这部《罗杰疑案》拍成电影,一定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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