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浴血的阿来上
全哥在遇到这个人的时候,整个人的表情都有些奇怪。
“阿全,你来了。”倒还是那个人先开了口,拍了拍全哥的肩膀。
阿来从几个人之间的空隙看过去,那是一个穿着灰色西装的男子,年纪似乎要长上全哥几岁,他的头发很短,脸膛方正,鼻直口阔,左脸有一道长长的、十分显眼的刀疤,让人一看便知他有着非同一般的经历。但是,他的眼睛里却投射出平静、宽和的光芒,这就使得他脸上的那道疤显得不那么可怕了。
“诚哥。”全哥唤了一声,声音低沉得让阿来觉得全哥在面对他的时候似乎有些尴尬。
被唤做“诚哥”的人微笑着点了点头,转身走进屋子。在经过阿来身边的时候,抬眼看了看阿来,又向阿来微微的点了点头。
阿来用目光追随着这个人,他有一种感觉,这个人绝不是一个普通的人,尽管他的外表和他谦和的态度让人对他不自觉的产生好感,但是,拥有这样风度的人,通常都不是那种普通的、爱显摆的泛泛之辈。
这种风度通常叫做什么来着?
对!大将之风!
“会使枪吗?”全哥带着两个小子把阿来领到一个小旅馆,开了一个房间,权当是他暂时的落脚地儿,进了房间,劈头就是这一句。
阿来摇了摇头。
一丝嘲笑滑过全哥的嘴角,他向站在自己左边的小子伸出了手,那小子会意,立刻从腰间掏出一把手枪,递给全哥。
“拿着。”全哥摊开手掌,伸向阿来。
阿来刚要去接,全哥却突然握住了枪“咔”的一声上了膛,抵在了阿来的眉心。细长的眼睛里含着阴狠与杀意。
阿来看着全哥,眼睛里含着的,是淡淡的笑意。
两个人,就这么着一瞬不瞬的对视着。
大约过了那么一、两分钟,两个人居然同时爆发出笑声。全哥将枪在手中转了一个花,递给阿来,道:“知道怎么用了吗?用手指勾这里就可以。”
阿来点头道:“多谢全哥,以后还要靠全哥多多栽培!”
全哥将自己右边的小子分给了阿来,吩咐那小子晚上带阿来洗个澡,乐呵乐呵。
阿来泡在澡堂里,伸展着四肢,升起的水珠热气腾腾的围绕着他。
“来哥,你可真行!”分给阿来的小子叫阿德,剃了个小光头,瘦瘦的,对阿来点头哈腰,甚是恭敬。阿来脑袋上顶条毛巾,凑过来对阿来说:“你刚来就顶了彪哥的缺儿,可见魏爷对你真是器重。来哥你知道吗,那彪哥是熬了多少年才熬到这份儿上的!”
阿来不置可否的笑笑,把头靠在了水池边儿上。
“来哥,你给我讲讲,你是怎么一拳打死彪哥的?”阿德的眼睛里闪着好奇的光,追问道。
阿来瞟了阿德一眼。阿德不过十六、七岁,一身的痞子气,但是眼睛里却闪着天真的光芒,全哥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把阿德留在自己身边,是为了监视自己,还是另有目的呢?他微微的笑了笑,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道:“那个叫诚哥的,是怎么个角色?”
“你说诚哥啊!”阿德夸张的嚷了一声,转身双臂搭在水池边上,无限憧憬道:“要说咱诚哥,那可真是个人物。他可是魏爷一手提拨起来的,据说年轻时候就是个在码头出苦力的,码头老板看中了他的媳妇,想要趁诚哥不在家的时候强暴,不想他媳妇是个烈性子,不旦不从,反而一刀抹了自己的脖子。诚哥知道了大怒,把那码头老板一家十八口都给灭了。是魏爷把他从警察局里救了回来,从此便跟了魏爷,干了好几票大买卖,魏爷对他信任之至。偏偏诚哥对我们这些当小弟的又极其照顾,唉!”
阿德叹了一声,转头对阿来道:“要我说,来哥。咱要是有福气,还得跟着诚哥干,那才叫有出息!不像全哥”阿德才说了半句,又突然觉得自己的话多了些,忙住了口,场面未免有些尴尬。
阿来乐了,拍了拍阿德的肩膀,又问:“我怎么觉得全哥和诚哥好像挺熟的呢?”
“何止是熟啊!”阿德又嚷道“来哥,你是不知道,咱全哥是诚哥带出道的!想当初”阿德话又说了一半,转了转眼珠子,哈哈一笑道“反正他们两个就像师徒一样啦!来哥,饿了吧?我们去喝酒怎么样?”
“好!喝酒去!”阿来一跃而起。
一连三天,阿来都在花天酒地中度过,阿德带着他四处窜,不是这里吃吃,就是那里喝喝,全哥却没有露面。
直到第四天,全哥才把他叫到了面前,一脸平和的对他说:“怎么样?这几天还住得惯吧?”
“何止是住得惯!”阿来笑道:“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过过这样快活的日子呢!”
全哥哈哈大笑,道:“魏爷说的不错,你小子是有点意思。不过,今儿晚上你得替我去办件事。”
“哦?”阿来有点诧异,这么快就有事情交待给自己了?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全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红包,递给阿来,无奈道:“无非是道上朋友的生日,我不喜欢这些应酬,你替我去送个红包,喝喝酒。”
阿来恍然大悟,赶情是跑个过场。他点了点头,接过红包。
“你回去收拾收拾,我叫阿德给你添几件相样的衣服,晚上六点我派车去接你。”全哥揽着阿来的肩膀,送他到门口。
这是阿来第一次坐上汽车,他穿着黑色的呢子大衣,里面是一身黑色的西服,头戴一顶黑色礼帽。阿德在他穿上这套行头的时候忍不住直砸嘴,连声称赞他是个美男子。
出门前,阿来还站在镜子前欣赏自己了半晌。如果说,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丝贪欲,没有一丁点儿的虚荣,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吧?就算是阿来的心是块石头做的,他在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如此仪表堂堂的时候,也会有那么一点的感慨。
人是衣服马是鞍哪!
雪白的衬衫,坚挺的领子下是一个黑色的领带。略带着点亚光光泽和暗纹的黑色西装恰到好处的显示出阿来宽阔的肩膀、紧绷的腰身和修长的腿,就连皮鞋也是锃亮锃亮的。阿来看着自己,黑色的礼帽下面,是一双烁烁生辉的黑亮眼睛,这双眼睛里燃烧着火焰,那种炽热似乎可以从镜子里反弹回来,把盯着它们看的人点燃。直挺的鼻子下,一张轮廓分明的嘴唇向上扬了扬。
“来哥,你真是就连潘安也不如你英俊啊!”阿德啧啧的称赞着,捧来了大衣,为阿来穿上。
“小子,就你会拍马屁!”阿来笑着,跟随阿德走出了门。 展开全部内容
“阿全,你来了。”倒还是那个人先开了口,拍了拍全哥的肩膀。
阿来从几个人之间的空隙看过去,那是一个穿着灰色西装的男子,年纪似乎要长上全哥几岁,他的头发很短,脸膛方正,鼻直口阔,左脸有一道长长的、十分显眼的刀疤,让人一看便知他有着非同一般的经历。但是,他的眼睛里却投射出平静、宽和的光芒,这就使得他脸上的那道疤显得不那么可怕了。
“诚哥。”全哥唤了一声,声音低沉得让阿来觉得全哥在面对他的时候似乎有些尴尬。
被唤做“诚哥”的人微笑着点了点头,转身走进屋子。在经过阿来身边的时候,抬眼看了看阿来,又向阿来微微的点了点头。
阿来用目光追随着这个人,他有一种感觉,这个人绝不是一个普通的人,尽管他的外表和他谦和的态度让人对他不自觉的产生好感,但是,拥有这样风度的人,通常都不是那种普通的、爱显摆的泛泛之辈。
这种风度通常叫做什么来着?
对!大将之风!
“会使枪吗?”全哥带着两个小子把阿来领到一个小旅馆,开了一个房间,权当是他暂时的落脚地儿,进了房间,劈头就是这一句。
阿来摇了摇头。
一丝嘲笑滑过全哥的嘴角,他向站在自己左边的小子伸出了手,那小子会意,立刻从腰间掏出一把手枪,递给全哥。
“拿着。”全哥摊开手掌,伸向阿来。
阿来刚要去接,全哥却突然握住了枪“咔”的一声上了膛,抵在了阿来的眉心。细长的眼睛里含着阴狠与杀意。
阿来看着全哥,眼睛里含着的,是淡淡的笑意。
两个人,就这么着一瞬不瞬的对视着。
大约过了那么一、两分钟,两个人居然同时爆发出笑声。全哥将枪在手中转了一个花,递给阿来,道:“知道怎么用了吗?用手指勾这里就可以。”
阿来点头道:“多谢全哥,以后还要靠全哥多多栽培!”
全哥将自己右边的小子分给了阿来,吩咐那小子晚上带阿来洗个澡,乐呵乐呵。
阿来泡在澡堂里,伸展着四肢,升起的水珠热气腾腾的围绕着他。
“来哥,你可真行!”分给阿来的小子叫阿德,剃了个小光头,瘦瘦的,对阿来点头哈腰,甚是恭敬。阿来脑袋上顶条毛巾,凑过来对阿来说:“你刚来就顶了彪哥的缺儿,可见魏爷对你真是器重。来哥你知道吗,那彪哥是熬了多少年才熬到这份儿上的!”
阿来不置可否的笑笑,把头靠在了水池边儿上。
“来哥,你给我讲讲,你是怎么一拳打死彪哥的?”阿德的眼睛里闪着好奇的光,追问道。
阿来瞟了阿德一眼。阿德不过十六、七岁,一身的痞子气,但是眼睛里却闪着天真的光芒,全哥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把阿德留在自己身边,是为了监视自己,还是另有目的呢?他微微的笑了笑,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道:“那个叫诚哥的,是怎么个角色?”
“你说诚哥啊!”阿德夸张的嚷了一声,转身双臂搭在水池边上,无限憧憬道:“要说咱诚哥,那可真是个人物。他可是魏爷一手提拨起来的,据说年轻时候就是个在码头出苦力的,码头老板看中了他的媳妇,想要趁诚哥不在家的时候强暴,不想他媳妇是个烈性子,不旦不从,反而一刀抹了自己的脖子。诚哥知道了大怒,把那码头老板一家十八口都给灭了。是魏爷把他从警察局里救了回来,从此便跟了魏爷,干了好几票大买卖,魏爷对他信任之至。偏偏诚哥对我们这些当小弟的又极其照顾,唉!”
阿德叹了一声,转头对阿来道:“要我说,来哥。咱要是有福气,还得跟着诚哥干,那才叫有出息!不像全哥”阿德才说了半句,又突然觉得自己的话多了些,忙住了口,场面未免有些尴尬。
阿来乐了,拍了拍阿德的肩膀,又问:“我怎么觉得全哥和诚哥好像挺熟的呢?”
“何止是熟啊!”阿德又嚷道“来哥,你是不知道,咱全哥是诚哥带出道的!想当初”阿德话又说了一半,转了转眼珠子,哈哈一笑道“反正他们两个就像师徒一样啦!来哥,饿了吧?我们去喝酒怎么样?”
“好!喝酒去!”阿来一跃而起。
一连三天,阿来都在花天酒地中度过,阿德带着他四处窜,不是这里吃吃,就是那里喝喝,全哥却没有露面。
直到第四天,全哥才把他叫到了面前,一脸平和的对他说:“怎么样?这几天还住得惯吧?”
“何止是住得惯!”阿来笑道:“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过过这样快活的日子呢!”
全哥哈哈大笑,道:“魏爷说的不错,你小子是有点意思。不过,今儿晚上你得替我去办件事。”
“哦?”阿来有点诧异,这么快就有事情交待给自己了?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全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红包,递给阿来,无奈道:“无非是道上朋友的生日,我不喜欢这些应酬,你替我去送个红包,喝喝酒。”
阿来恍然大悟,赶情是跑个过场。他点了点头,接过红包。
“你回去收拾收拾,我叫阿德给你添几件相样的衣服,晚上六点我派车去接你。”全哥揽着阿来的肩膀,送他到门口。
这是阿来第一次坐上汽车,他穿着黑色的呢子大衣,里面是一身黑色的西服,头戴一顶黑色礼帽。阿德在他穿上这套行头的时候忍不住直砸嘴,连声称赞他是个美男子。
出门前,阿来还站在镜子前欣赏自己了半晌。如果说,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丝贪欲,没有一丁点儿的虚荣,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吧?就算是阿来的心是块石头做的,他在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如此仪表堂堂的时候,也会有那么一点的感慨。
人是衣服马是鞍哪!
雪白的衬衫,坚挺的领子下是一个黑色的领带。略带着点亚光光泽和暗纹的黑色西装恰到好处的显示出阿来宽阔的肩膀、紧绷的腰身和修长的腿,就连皮鞋也是锃亮锃亮的。阿来看着自己,黑色的礼帽下面,是一双烁烁生辉的黑亮眼睛,这双眼睛里燃烧着火焰,那种炽热似乎可以从镜子里反弹回来,把盯着它们看的人点燃。直挺的鼻子下,一张轮廓分明的嘴唇向上扬了扬。
“来哥,你真是就连潘安也不如你英俊啊!”阿德啧啧的称赞着,捧来了大衣,为阿来穿上。
“小子,就你会拍马屁!”阿来笑着,跟随阿德走出了门。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