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一枝红杏翻墙来
";叶灵蓉也知道,多数的原因是因为那个幼稚的包包,可那个包包是澜澜瞳瞳在母亲节的时候,一起送她的礼物。
比卡丘很可,可让她背在背上之后,可难道就变成寒酸了吗?
于是,再次确认了一下菜单之后,叶灵蓉点头,“对的,我就要这些,麻烦上菜快一点。”
“这位小姐的帐我已经结了,麻烦你上菜快一些,别让人饿了肚子。”
有人帮她结账?
叶灵蓉抬起头望着那位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的男人,询问道,“请问你是?”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家主人认识你就可以了。”男人年纪稍大,正因为这样所有显得十分稳重,他恭敬的模样让叶灵蓉有些不自然的心颤,总觉怪怪的,有些不靠谱。
“你家主子是?”
“现在还不能告诉你,因为主子说现在不是时候。”男人微笑,“叶小姐,祝你用餐愉快,我先走了,主人还在外面等候。”
外面?
叶灵蓉扭头看向了窗外,发现外面停着一辆红色的敞篷车,车的旁边,有个模糊的形朝她挥挥手。
这该死的磨砂玻璃!
透过玻璃,叶灵蓉什么都看不清,唯一能够看到的,是那个人有一头耀眼的白发。
难道,是个老人?
用餐结束后,店方为表歉意送了一盒慕司蛋糕过来,叶灵蓉也表明她没有怪罪那位服务员,还给了他一百块钱的小费。
今晚的用餐,似乎因为别人的买单,而显得特别愉快。
吃过晚饭,叶灵蓉提着蛋糕准备回酒店,走出饭店门口的时候,叶灵蓉瞧见了自己倒映在玻璃大门上的模样。
难怪服务员会觉得她消费不起,感她的模样就像是一个刚出学校的大学生,而且还背着一个皮卡丘儿童背包。
似乎,更像个女**丝!
噗哧一声,叶灵蓉居然忍不住,捂着嘴笑了起来。
“滴滴——”喇叭声大刺刺的传来,有些刺耳。
叶灵蓉没回头,眼睛瞧着玻璃大门上的景象,清楚的瞧见一辆劳斯莱斯幻影停在马路边上,车灯亮的像是两只大眼睛。
我的个乖乖!
好车!
叶灵蓉还记得,她买车那会就瞧见过这种车,两千两百万。那种烧钱的车,叶灵蓉当然买不起,她买的宝蓝色雪弗兰,用来方便自己的工作。
司机从驾驶室下来,用戴着白手的手拉开后排的车门,然后叶灵蓉眼尖的瞅见,一只脚从里面伸出来,稳稳当当的踏在地上。黑色的皮鞋,向外的一侧镶着一颗黄金字母‘T’,瞧得此此景,叶灵蓉的心,猛的一沉。
男人从车里下来,上的西装没有丝丝褶皱,形拔的像是青翠葱郁的大树。利落的短发,刚硬的脸庞,如同艺术家笔下勾勒完美的五官,没有任何的表。如墨一般,浓郁而又化解不开的眼眸,正环视的周遭。
很快的,他瞧见了叶灵蓉。
那个以奇怪姿势,背对他的女人,有些莫名的熟悉。
慌了,乱了,躁了!
如同惊弓之鸟,叶灵蓉丢下手里的蛋糕撒丫子就往马路对面跑去,还好今天穿的裤子,方便了她的行动,否则她跑不出这么好的成绩!
“站住!”男人的呵斥,如同在魔药里浸泡过的一样,叶灵蓉左右脚都差点因为不是自己的而摔倒。
稳住形,叶灵蓉继续跑。
“女人,站住!”
吸取教训,叶灵蓉头也不回继续跑。
我要是乖乖听你谭绍辉的话站住,那我就是个瓜!
大傻瓜!
谭绍辉眯起眼眸,拾起躺在地上的慕司蛋糕交给司机,然后自己上车发动引擎,追!
叶灵蓉听见了后的引擎声,知道已经追上来,而且还是开车追的。两千多万的车,唯恐她就算是有十条腿,都跑不赢!
那现在应该怎么办?
天无绝人之路,叶灵蓉欣喜的发现,前面左转处有个胡同!
谭绍辉瞧见四下无人,却不信方才那个女人能够跑这么快,应该是换了别的路线才对。于是下车寻找,这才发现有个胡同,可不巧的是,这个胡同是个死胡同,胡同的另一方用红砖垒起了高墙。
高墙之上,一朵红杏艰难攀附,正出墙。
“下来。”
叶灵蓉腿一软,差一点就从围墙上面的摔下来,还好手拽的实,不然这一下股铁定摔成八瓣。
这么快就追来了?
叶灵蓉咬牙,继续往墙的另一边翻。其实想想也委屈,她叶灵蓉活了快三十年了,还是头一次翻墙。
这样做的原因,只为躲避一个男人。
“啊!”叶灵蓉感觉到有人拽住了自己的脚,当下心一急,两只脚一起蹬。最后,也不知道蹬到了哪,居然等于接住了一个踏板,让她成功的翻上了围墙。
为此,叶灵蓉丢掉了一只鞋。
翻上了围墙,叶灵蓉生平第一次站在高处,用俯视的目光看着谭绍辉,以及他脸上的鞋印。
“丫头,真的是你……”
叶灵蓉扭过头,“不好意思,你认错人了。”随即跳下围墙,可在着地的时候踩在了一块石头上,刚好又是那只没鞋穿的脚,脚底板立刻就被石头割出了一个大口子。
“嘶!”
咬牙,叶灵蓉来不及多想,抚着墙,跌跌撞撞的离开了那条,她和谭绍辉只有一墙之隔的胡同。
这边,谭绍辉捏着那只拽下来的板鞋站在原地,手指收拢。终究,欣喜大过震惊,他企图翻墙追过去。
可他的手还没碰到墙的时候,电话响了,是琪琪格打来的。
“哥哥救命啊!呜呜呜呜,救我,有坏人……你走开,走开!哥哥,救我……啊!”
皱起眉,谭绍辉言辞依旧冰冷,“你在哪?”
“猫人夜酒吧……呜呜呜呜,你们走开,不要撕我衣服……啊!”
该死!
怎么会遇上这种事,偏偏在这个时候。
等到谭绍辉赶到猫人夜的时候,他刚刚下车就瞧见了琪琪格,她完好无损的站在大门口,穿着一黑色的薄衫抹短裙,黑色漆皮高跟鞋,咖啡色的大波浪卷发,夸张的烟熏妆,美丽又妖艳。
看这样子,根本不需要人来救。
这说明,谭绍辉被人耍了,被一个女人耍了。
“哼,哥哥这么疼我,我就知道你会来,不会见死不救的!”琪琪格挽住谭绍辉的胳膊,笑道,“既然来都来了,那就进去玩一会嘛,因为生我特意包了场,不会吵到你的。”
抽出胳膊,谭绍辉皱起眉,“无聊。”
“哎哟,我知道错了,我发誓这种事不会再发生了。哎哟,哥哥,今天是我的生耶,你参加一下又不会怎么样,我同学都很喜欢你的。”
“有酒吗?”
琪琪格微微一愣,没明白是什么意思,“啊?”
“有酒,我就去。”
“有!肯定有!”
谭绍辉呼出一口气,算是纵容了这一次琪琪格的任,然后进入了酒吧。对于刚才发生的事,他需要很多酒来压压惊,酒,是他的好朋友。
在那个女人离开他之后。
……
翌,在潮人街。
M市原本是没有所谓的潮人街,可偏偏谭绍辉眼光独特剑走偏锋,不赚穷人的钱了,要赚就赚有钱人的钱。潮人街里面的奢侈品店面,虽说不是谭绍辉个人开的,但是这个街是他的。
租金,比所谓的奢侈品,更奢侈。
华人品牌大会,其实说白了,就是一堆有钱人聚在一起吃吃喝喝。当天,谁能够吸引到现场媒体的目光成为噱头,那么她旗下的品牌,会足足火一年。可是,这样的潜规则有些不公平,因为新牌子,从未有过这样的待遇。
“我这件衣服,在巴黎时装秀上展览过,怎么样?是不是要不比那模特穿起来,还要好看?”
“那我这项链,你看看,是出自设计师DN之手,纯手工的!”
“喏,马仕的包,蒂芙尼的首饰,范思哲的裙子,香奈儿的鞋子和香水,就连我头上戴着的发卡都是镶钻的……”
那内衣**是不是也得镶金镶钻才算得上是高端大气上档次?
不是华人品牌大会么?怎么最后串的跟个花一样,什么牌子都有了?
有人重金打造穿的花里胡哨的吸引媒体手中的闪光灯,而有的人就老实老实的穿着自己品牌的衣服,隐没在人群中,像颗司空见惯的大白菜。
此时,叶灵蓉这棵大白菜就坐在角落里喝咖啡,时不时瞅瞅来来往往的贵人们,瞧着他们一个个盛装打扮,像是去奥斯卡领奖一样。
脚上有伤,叶灵蓉勉强而艰难的穿上了高跟鞋,但是没办法,走路困难的她只能坐着等待宴会开始。到时候,等报道出来之后,小小的报道一番,头条什么的她不奢望,只有她那么一席之地就可以了。
任务结束之后,她就可以回米兰和儿子们团聚了。
“蓉蓉?”
听到熟悉的呼喊,叶灵蓉下意识的扭过了头。
来着,着一灰色阿曼尼手工裁制西服,内置白色衬衣下同色西裤。不管远近,都是一副风度翩翩的贵公子模样,玉面剑眉鼻梁拔,神却有些惊愕。
这人不是别人,是整整七年未见的韩少轩。
七年未见,他的穿衣品味上了好几个档次,模样也越发的成熟起来。
不对,应该说,七年了,大家都变了。
“韩先生,你好。”叶灵蓉微笑着站起来伸出手,“七年不见,承蒙你还记得我。”
瞧得叶灵蓉伸出来的手,韩少轩好半晌都没有反应过来,所以等到叶灵蓉把手收了回去,他还愣在原地。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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