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不详之吉 讼
讼(卦六)
?(坎下乾上)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九四,不克讼,复既命渝。安贞吉。
九五:讼,元吉。
上九:或锡之?带,终朝三褫之。
人常说,万事开头难,头三脚难踢。生之易,蒙讲的是如何来对待这开头之难。需讲的是如何来应付第二个难题。那么第三个困难又是什么呢?
蒙之难,是天生的困难,因为没有谁开头不难。需之难是境之难,大环境凶险,也只有等。讼之难是人之难,人与人之间不可能不发生关系,也避免不了要争吵、争讼。天难、地难、人难,这就是易作者为我们指明的最初的的困难。
天之难,看似困难,其实并不难。现在大家大概没有谁不会做十以内的加减法。所以天之难会随着人的成长自热而然地解决。
地之难,确实难。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既然大地是“无平不陂”,那也就相应地“无陂不平”。大地有平原就一定有高山,有高山就一定有平原。所以有凶险之时也一定有顺利之时。地之难,不过是一时之难,挨过了这一段时间就好了。
唯有人之难,无时无刻,无处不在。人之难,即便是心怀坦诚,仍然是凶多吉少。人之难受最能磨砺人的,所以“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这再次印证了我们关于易作者不是处理困难就是处理关系的观点,尤其是这困难时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产生的。
讼,天下之难,莫难于人之难,即便心怀坦诚、小心翼翼、中正而行、不偏不倚,也只能算勉强及格,混个“中吉”。而然人难一旦产生,必有凶险。所以人之难最能磨砺人、拖累人,让你什么事也做不了。处在人难当中,你必须全力以赴地去应付人,也不应该再去做什么别的事。
初六:小事,非原则性的,就难得糊涂吧!千万别陷入对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的纠缠之中。这样最终可获吉祥。
九二:输官司,不要输理,这样自己可以名正言顺地玩消失。输官司,让人之难曝于天下;不输理,让己之行曝于天下;玩消失,把输官司的害处甩了个一干二净。真是好处占尽,害处丢干。绝!
六三:“食旧德”,用的依然还是老规矩、老办法。“或从王事,无成”,为朝廷公干,却没有办成。此一爻何意也?说的是这样:有某些原则性的双方都不肯让步的争讼,干脆就搁置下来。相信我们的子孙后代有能力有智慧会解决好。这样问题根本就没有解决,而是搁置下来。搁置争讼总比一直争讼下去要好。当然,把问题放到未来,更加增添了未来的不确定性,所以“贞厉”,但这不解决之解决最后会获得吉祥。
九四:万试万灵之法,放弃。我不争了,你与谁争?这样双方都平安无事,未来充满吉祥。
九五:天下有地,地上有天,天地间有人。人之难是天地间不可或缺的事。人本就生活在左邻右舍、家长里短之间。所以“讼,元吉。”我们说讼为“不详之吉”,就在此爻。
上九:花一辈子争来的富贵荣显,却在一天之内一连三次被剥夺。“或锡之?带,终朝三褫之。”此情此景,栩栩如生。古语曰“凡悖而入者,亦悖而出。”争来的会被争取,讼来的会被讼走,该是你的就是你的谁也争不去,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讼也讼不来。
讼之为人难,与需之为地难一样,也几近曲折。有小事,不值一争;有大事,争则两伤,讼则两败,只能搁置;有占尽好处耍赖皮,溜之大吉;有为求平安而放弃,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之后易还点明,人之难即人之事,原本就是吉祥。最后上九爻定下对人之难、人之争、人之讼的观点:是你的就是你的,以不变应万变。争来的被争去,讼来的被讼走,争来讼去,唯有不争不讼方得清净,这亦属于生之易冷眼看世间情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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