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马建国的临时任命,林学高也算有了正式身份,帮着大家走程序,调资料,分析案情,一早上忙忙碌碌就过去了。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范有才叫他一起去食堂吃饭,却被他婉拒了。食堂是自营的,局里补贴七成,剩下三成从大家工资里扣,林学高现在还没有工资,所以不好意思去吃。
走出公安局,他来到刚刚分配下来的家属楼,这是一套两居室的红砖楼房,本来只有成家的干警才有资格分配,但公安局为了留住林学高这个‘海龟’,破例给他分了一套。 而且马局也亲自做了保证,林学高一年之内肯定会结婚。
林学高打开门走进房间,正好中午的烈阳从窗户里晒进来,有些刺眼。他急忙走过去拉上窗帘,房间顿时暗下来。
他这才长长出了一口气,觉得轻松不少。
可是,一个人的房间,接下来该去做什么?
林学高有些茫然,似乎很不习惯这种孤独的生活。
过了很久,直到肚子咕咕饿了,他才走进厨房做饭。
一大碗面条,上面高高盖上一勺炒土豆,这是大西北农村最常见,也是最便宜的饭菜。没有一丁点的肉丝,甚至连油花也没有几朵,可林学高依旧把饭碗吃了个干净。如果让人看见,都会猜他吃得什么美食,吃得这么香,索拉索拉吃面条的声音让整个屋子都飘满了香味。
林学高满意的放下碗筷,看着干干净净的饭碗,不由失笑一声,心想都不用洗了。
小时候,老师总是在提倡勤俭节约,可林学高觉得这个提议根本就没有意义。因为他在十八岁之前认识的所有人,没有一个敢浪费的。每个人都生活在贫穷之中,为了吃饱肚子而努力着,勤俭节约这种事情是刻在了骨子里,时时刻刻都不会忘记。
贫穷这个字眼,在林学高小时候的记忆里,比死亡还要恐怖。
那时家里除了不缺人,什么都缺。缺吃的,缺穿的,缺用的,甚至就连睡觉的大土炕都缺。
物以稀为贵,人也一样,林学高作为家里的第八个孩子,跟捡来的没什么区别。直到很多年后,他劝自己最好的朋友说,其实你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有时候后妈跟亲妈没什么区别,都是妈,是祸是福就看命了。
林学高自从出生后就被父母扔在阴暗的炕角里不闻不问,哪怕放开了嗓子死命的哭叫也不管用。因为白天家里没人,所有人都得去田地里干活,一家十口人,就指望着那几亩地生活。而晚上回来后,整个房子里都充斥着父亲打母亲的声音,母亲打哥哥姐姐的声音。一个婴儿的哭叫声很微弱,没有人听见。
就算有人听见了,也会当做没听见。
不过还好,父母只是太穷了,并不是没有亲情。他们偶尔会想起墙角还有个小家伙,然后随手扔来小半块硬得需要用吐沫去泡软了才能咽下去的干粮,或者一个缺了口的破碗中剩余的一口黄米汤,林学高才勉强活了下来。
以至于很多年后,林学高去一个农民家办案,刚进门就看见了一条饿得只剩骨架子的老黄狗,用长长的舌头不停的舔着一个什么也没有的破碗,他顿时生出一种同命相怜的感觉。
林学高一天天长大,终于可以分辨白天黑夜了,他特别喜欢白天,讨厌黑夜。山村里没有电,一到天黑家家都会点上煤油灯,虽然不怎么亮,而且味道还贼大,熏得一屋子的人都流眼泪,但最起码有点光,让林学高也好熬过似乎永远都没有尽头的黑夜。
他喜欢白天,喜欢看着从纸窗户里照进的一丝阳光,幻想着外面的世界也许很精彩。
由于营养不良,林学高发育的很慢,直到两岁才能扶着墙根慢慢试探着走路。当他第一次爬出木板门看到外面的世界后,却没有生出一丁点的惊喜。
外面遮天蔽日的吹着黄风,风中夹杂着沙土拍打在脸上,让他睁不开眼。门前有一条干枯的大河,贫瘠的竟然连河底的石头都被人捡去盖猪圈牛棚了。河对岸是一座看不见一丝绿意的荒山,光秃秃的寸草不生。可就算这样,还有个佝偻的老头赶着一大群羊在山坡上慢慢扫过,把一切有可能冒出绿头的植物连根拔起。
当时的林学高并不知道,在二十多年后这座南梁山的某处,会出现一个神秘的野坟,坟中有一具无头骨架,将会一直影响着他的人生。看见这副荒凉的场景,林学高幼小的心灵害怕极了,觉得这个世界也不是那么美好。
答对了,但没有奖励,还得坚持着活下去。孩子多的家庭是永远都穿不上新衣的,林学高也一样。一件棉袄大哥穿完二哥穿,二哥穿完三姐穿……根本不分男女,等轮到老八林学高时,棉袄像是被机关枪扫过一样,到处是破洞。而裤子也成了一条一条的,跑在路上简直像是印第安土著一样奔放。
当然,那时的林学高还不知道什么是土著,他脑子里只有一件事,就是填饱肚子,用一切可以吃的东西塞进肚子里。家里的饭就别指望了,母亲每次开锅,等一家之主的父亲先盛一大碗后,剩下的饭会在几秒钟之内,被哥哥姐姐们吃的连面汤都剩不下。自己也没吃上饭的母亲只好拿一个劲只知道哭的林学高出气,一巴掌下去就能让他那本来没有二两肉的屁股肿起来。
现在想想,林学高并不恨母亲,只是那个年代如此,她也是弱者。再说,自己毕竟是幸运的,在饿死之前碰上了好时代。村里修路了,拉上了电线杆,县里的小汽车也拉着大米袋子来扶贫了。林家肯定是村子里最需要扶贫的人家,再要是不扶一扶肯定出人命。林学高第一次吃到了大米饭,是那么的香,他总算体验到了这世上的第一个乐趣,吃饱肚子。
直到现在,每次吃饭林学高都会把肚子吃得圆鼓鼓,不然哪怕少吃一嘴都会难受。后来托九年义务教育的福,林学高也上学了,学到了一个人生至理,不好好学习就吃不上饭。
林学高很怕吃不上饭,所以牢牢记住这句话,小学六年他一直都是第一名,但在上了初中后,就没办法保持这个记录。
因为那年,他遇到了一个同学。
方东……
这一刻,林学高不由失神了,感觉是那么遥远模糊,不真实。他似乎不想提起这个名字,站起身将碗筷洗刷干净,又把整个房子里打扫一遍,直到自己觉得真没什么可干了,这才停下手,愣愣坐在客厅里发呆。
也许,自己的生活太单调了,需要些新鲜的活力,比如女友……林学高几乎是下意识的从兜里摸出一袋简易的小吃,这是一袋黑黝黝的李子,只有三颗,包装袋上歪歪扭扭印着写着三个字,情人梅。他熟练的拆开包装,拿出一枚放进嘴里,紧接着又酸又甜的味道直接出现在了脸上。
就是这个味道。
酸酸甜甜,像极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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