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七十四尖兵
章七十四尖兵

夏日的骄阳曝晒着草原,一队骑兵正高速在草原上奔跑,远远的望去好似一条滚动的黑龙,蜿蜒如玉带的河水被拓宽并且加深,透过河岸的碧草能看到清澈的河水与平整的河床,吊桥卡在河面上,漆黑的城墙似是一个不规则的六角形,蜿蜒曲折说不出的威武雄壮。金窝子已经正式更名为黑水城,雷枫理所当然成为黑水城内第一任城主。

一队队奴隶正在河水中畅游,岸边一名汉子冷着脸盯着河面,手中握着鞭子,时不时冲河里奴隶吼上两嗓子。

这是雷枫麾下教官,大汉。此子无名无姓,甚至不知自己遇到龙八贾之前的记忆,却是龙八贾手下的得力干将,练兵上很有一套。

远处树影下还有三个身上满是伤疤的汉子,这些都是何谨从角斗场内挖掘出的精英,个个身经百战杀人如麻。

“你说大汉至于吗?不就是几个刚入营的奴隶,这样操练他们能受的了吗?”独眼汉子咽口茶,拿起手边的扇子狂摇,这个鬼天可真热。

何士幄无事时写本书,书名叫论战争中尖兵的作用,这本书放在雷枫面前时,雷枫立刻被里面的内容所吸引,古代有刺客刺杀将领,间谍破坏敌方指挥部。

当何士幄把尖兵作战提出来后,雷枫欣喜的发现这套战法很适合现在的自己。相对周边的实力来说,自己能拿出手的兵力并不多。若能避强击弱,专打敌人心脏倒也加大几番胜算。

便从奴隶中拉出精壮,组建一个特殊新兵营,营内不满千人,但却个个精壮桀骜,在这里没有法律,拳头大就是硬道理。一众亡命徒出任教官,大汉为总教官,现在正在操练这些奴隶。

“你们是什么?你们是野兽,告诉我你们是什么?”大汉一遍遍的问奴隶。

奴隶们回道:“我们是野兽,我们是豺狗,就是面对狮子我们也会把它给撕碎。”

经过初步的心理暗示,大汉终于把这些奴隶诱发的凶残起来,尖兵作战不比集团作战,一般都是深入敌人后方,没有后勤补给,没有根据地支持。若是不把他们训练的如狼似虎,怎能开展敌后作战。

上岸后近千名奴隶开始他们的午餐,一匹活马被杀死,奴隶们上前分些马血,然后有奴隶把马匹肢解,大家又生吞了马肉。

坐在树下的独眼感觉自己的胃正在泛酸,嘀咕说:“这么搞是不是有点夸张?”

疤瘌脸说:“要是你在深山中迷了路,没有后勤补给,不能生火做饭,我看你怎么办?”

大汉走在树荫,喝了口水问:“是不是要安排一场演武?”

演武是最能展示单兵个人能力的实战,大汉没训练过单兵,摸石头过河难免有些忐忑。

一听演武,这些暴徒们又都想起青石堆砌的角斗场。不由得又摸了摸自己身上的疤。

人群深处传来一个懒散的声音:“不要演武了,太麻烦,直接来实战吧!可惜这里是草原,不能模拟出丰富的地形来。”

“实战,具体怎么个战法?”大汉疑惑。当时还没有演习这一说,最多就是军中比武,两面派出勇武的士兵进行徒手或器械格斗。以个人勇武来定位一个军队是否有战斗力。

“就是我率领士兵充当马贼,你率领这些小狼崽子,我们各自玩玩。”常兴说完还舒服的伸个懒腰,现在的日子太平静,静急思动,常兴才有这么一说。

大汉与这些暴徒们对视一眼,觉得此事大有可为,便点头应许下来。

每个团体里都有派系,例如雷枫现在这个团体里就有渔阳派系、乌桓派系、奴隶派系,其中奴隶派系挑头的就是这些暴徒,他们的出身与奴隶类似,大汉又失忆没有太多的权力心,所以这些暴徒们觉得这是个机会,只要能出成绩,以后谁也不敢低看谁。

独眼、疤瘌脸、一只耳加上大汉四人嘀咕一番后,终于定下比斗规矩。

相同人数的双方,三日入夜后前往三十里外的草原上,全部使用木制刀具,上挂颜料,击中就为阵亡,一切以实战为蓝本,没有任何规矩,等天亮以后按剩余士兵数计算胜负。

常兴便会去安排一切,独眼对大汉说:“这不公平,他们是骑兵,我们是步兵,若是平原遭遇,只要两个冲锋便能把我们 消灭,我们的优势在于迂回偷袭,而不是正面冲突。”

大汉点头说:“我也知道我们的优势与缺点,所以我没想跟他们正面冲突,即使迂回作战,因为战场在草原,我们也没有太多的优势,失败是必然的。”

另外三人一晕说:“既然你也知道如此,为何还要答应他?”

大汉指着外面正在休息的奴隶说:“他们现在个人能力是强了,但还没有成为一个团队,战争不是一个人的游戏,让他们吃些亏也好,拧成一股绳以后还怕勒不死人?”

三人这才恍然大悟,这些狼崽子们的确需要被羞辱几次,才能明白合作的重要。

黑水城内雷枫静静听常兴说完,便点头应付,让他从府库中支取些颜料,并让工厂内制造一批木器,用于三天后的演练。

现在的黑水城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势力范围,每日开采出近百两黄金,近吨的铁矿与石炭,龙八贾居然还精通冶炼,亲自参与造出一批叫钢的东西,用钢打造的兵刃比用铁打造的更具备韧性,强度也不是一个档次的。

龙八贾赠给雷枫一把钢刀,通体雪亮,刃槽光滑,雷枫曾经连斩十二口铁剑,钢刀没有丝毫卷刃,锋利依然,寒光四射。

于是在物资充盈的基础上,一系列的换装开始,骑兵们都换上锋利的钢制马刀,一身骑手服,外面是何士幄设计的索甲,采用精钢打造环环相扣,既能抵御刀剑弓弩,又轻巧灵活,脱离以前甲胄繁重的弊端,即使破损后修复也来的异常方便。马鞍左侧是六根投枪,右侧是三柄飞斧,马鞍后面两侧是两个箭袋每袋有二十枚狼牙箭,每人一张三石强弓,战斗力好生惊人。

步兵全部是制式装备,清一色的钢矛、手斧、钢盾,通体笼罩在甲胄中,走路间传来让人齿寒的金属摩擦声,夜幕中好似一个个刚爬出坟地的恶鬼,很是恐怖。他们就是钢铁塑造的堡垒,无视眼前的任何战阵,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但是因为机动限制,他们目前多用于守城。

尖兵营是新组建的部门,他们没有甲胄,只有一柄匕首,藏在靴子里,腰畔一口钢刀,背后一张强弓一袋箭,装备虽然简单。却是训练最为刻苦,手法特别凶残的暴徒。不要怀疑树枝在他们手中也能变成杀人利器,而且你要真相信他们装备如此简单,那你的脑袋绝对是被驴给踢了。

经过一番建设的黑水城已经成为雷枫最大的投资,票号在华夏蔓延,各地库房内都耸着硕大的金元宝、银冬瓜,金银票的强势发型已经改变这些商人的经营理念,大笔的交易都省去远途运送金银的繁琐,雷枫正在悄然遥控华夏金融体系,家中的财富自然成几何的速度暴涨,是时候把票号开到草原上来。

随着战火的渲染,简古马的商队如鱼得水,最远去过沙俄,最近是鲜卑。一路的贸易让简古马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去得时候满是货物,回来时便装满金银,这里面的盈利会有一半属于古马部落,而属于古马部落的财富中又会有十分之一落入简古马的腰包。

简古马每日做的最多的就是算金币,算自己的库房内还有多少的金银。

古马部落很快就走上的奢侈的道路,守财奴的思维在草原人的身上没有扎根,先富起来的古马部落乌桓人,开始骄奢起来。雷枫运来的奢侈品被他们试了个遍。

萝卜大棒的政策把古马部落牢牢的绑在雷枫战车上,若是反叛雷枫他们就组织不出这么多的货源,没有货源便没有贸易收入,由简入奢易,若是再有奢入简可就没那么容易了。雷枫还故作大方的帮他们解了子虚乌有的毒,一时雷枫的声望在古马部落攀升到顶点。

当简古马想通这番道理时,却为时已晚,全部人都习惯现在的生活,包括简古马自己,唉!也许草原上的雄鹰,已经习惯带着绳索飞行。

昏庸的鲜卑右王终究没有成为翱翔草原的雄鹰,被手下出卖,切下头颅献给左王。

拓跋寒经历连番的战乱,终于把整个鲜卑一统,成为至尊无上的可汗,拓跋家族也成为了新一代的黄金家族。

郝春并不白痴,见鲜卑已经统一。没有好处可捞便率军回归,鲜卑人也想对付乌桓人,但旁边有匈奴人虎视眈眈便也作罢。

匈奴人经过一番征战,进入短暂的修兵期。草原难的平静下来。

雷枫掰手指一算,夏已经过完就要入秋,自己也离家有半年,望着碧绿的草原,雷枫还真有些想家了。 展开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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